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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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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6 10:50:40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15
核心提示:《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03-15 生效日期 2022-03-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现代服务业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现代商业模式、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组织形式基础上的服务产业,不仅包括现代科学技术催生出来的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下具有新的核心竞争力的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为促进全省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打造八大重点产业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以下简称“三张牌”),深入组织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服务业发展连续迈上新台阶,服务创新步伐加快,融合发展不断深化,为“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十四五”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撑起经济半壁江山。“十三五”期间,我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规模总量持续扩大,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2635.45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1.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9.0%,服务业撑起全省经济半壁江山。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占全省全部法人单位数的比重达到72.6%,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省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8.6%。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旅游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健康服务业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体育健身、托育养老、家政服务等优质供给不断扩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2020年现代物流业总收入达到5866亿元,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十三五”期间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近15%,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数字融合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8.3%,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长42.0%,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0亿元。“十三五”末,全省制造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40.8%,网络化协同制造比例7.7%,“上云上平台”企业突破5000家,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全国排名上升到第16位。“一部手机”系列品牌成为“数字云南”新名片,“一部手机游云南”成为我省旅游数字化转型新引擎、智慧旅游新标杆。

(二)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对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新要求。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对全球服务业发展和国际分工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受逆流,全球服务业竞争版图面临重大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向各领域渗透拓展,全球服务业产业形态结构、组织方式、发展生态、竞争条件加快重塑,为培育服务业竞争新优势提供动力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服务业开放合作正日益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云南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两大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交汇点,区位优势独特,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我省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前景广阔,加快构建开放型现代服务经济体系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服务业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虽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但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突出、内需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逐步形成,需求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将极大地拓展服务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从省内形势看,我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努力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更加紧迫,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当前,我省欠发达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产业发展短板仍然明显,生产性服务业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有待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支撑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的能力亟待加强。与此同时,我省奋力推动实现“产”、“城”、“人”融合协调发展,加快弥补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三个10个百分点”的差距,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巨大需求潜力。新时代云南“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省情新内涵不断丰富,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劲发展动力。

综合判断,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正处于重要机遇期,要更加自觉地在“两个大局”下辨大势、找方向,深刻认识和把握危机共生、危中蕴机、危可转机的辩证关系,顺应服务业发展潮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立足省情实际,转变发展观念,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激发全社会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引领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福祉、增强发展动能,阔步迈向服务经济新时代。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数字赋能,增强要素保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不断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重点突破。全局性谋划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瞄准供需矛盾突出、带动力强的重点行业,集中力量破解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发展难题,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竞争优势,引领区域产业升级和分工协作,推动现代服务业实现重点突破、特色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品质至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趋势,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公平竞争中提升现代服务业竞争力。持续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品牌建设、质量升级、标准规范为核心,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着力塑造云南服务品牌新形象。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创新,依托“数字云南”建设,构建服务业数字创新发展新体系,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现代服务业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及服务业不同领域之间的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提升云南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服务领域改革,破除制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国家部署最大限度缩减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优化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依托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合作。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多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增强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市场化供给能力,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和创造新的服务需求,持续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推动供需协调匹配。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两个50%”的地位有效巩固,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加强,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融合和应用全面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显著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现代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数字化、高端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展望2035年,支撑我省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全面建成,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保障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水平显著增强,高质量制造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作用大幅提高,参与国内国际合作和竞争的优势明显提升。

(四)布局导向

围绕全省“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空间布局,结合各州、市发展定位,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化服务业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多层次服务经济中心,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体系健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建设昆明区域性国际现代服务经济中心。围绕把昆明建成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打造高端医疗服务、高原健体运动、养生养老、健康产品制造、生命科学创新等健康生活要素集聚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旅游集散地。促进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商务服务、会展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附加值服务环节集聚。吸引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完善昆明都市圈服务网络。推动昆明向服务现代化、城市品质化方向发展,打造引领全省、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现代服务经济中心。

建设滇中城市群西部现代服务业基地。围绕把滇中城市群打造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区的目标,推动滇中城市群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优化服务业空间组织模式,推动滇中城市群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要素市场一体化,依托滇中制造业基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强化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战略性服务设施布局,发挥网络化效应,构建有重点、分层次、可持续的服务业分工体系,促进滇中城市群服务业联动发展和协同创新,将滇中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现代服务业基地。

提升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依托滇中城市群以外的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增强服务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加快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提升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围绕生活服务需求,增强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度和吸引力。聚焦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城市人口扩容与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强化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推动类型相似、关联度高的服务业企业和生产要素合理集聚,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增强县城和沿边口岸城市服务功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促进中小城镇与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对接,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利用区域中心城市服务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区域物流功能和制造业配套协作服务能力,主动承接区域中心城市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生活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中小城镇服务周边、带动农村的重要作用。支持具有独特资源、区位优势和民族特色的中小城镇高标准建设旅游休闲、民俗文化等特色小镇。依托沿边开放与兴边富民行动,围绕沿边城镇建设,培育一批特色边贸小镇和边民互市市场,加快跨境旅游发展,扩大沿边服务业开放水平。

促进产业园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推动产业园区优化创新高质量发展,坚持产城融合、特色发展方向,根据各类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主导产业,加快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产业园区从单一功能向混合功能转型。促进商务服务、金融保险、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支持产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深入推进昆明高新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三、重点领域

(一)持续壮大万亿级支柱服务业

1.旅游文化

坚持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和全域旅游理念,以文旅深度融合为核心,以深度推动“旅游革命”为路径,以旅游基础高端化、旅游服务智慧化、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营销国际化为目标,实施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向全区域、全要素和全产业链迈进,促进“一流资源”转化为一流产品,形成一流产业,树立一流品牌,助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整合资源,完善配套体系,高标准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澜沧江沿岸休闲旅游示范区、昆玉红旅游文化带、沿边跨境文化旅游带、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和茶马古道旅游经济带,打造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文化旅游中心,推动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动旅游产品全域构建、公共服务设施全域配套、智慧旅游全域提升、旅游环境全域优化、旅游产业全域融合,促进旅游和文化深度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

推进设施高端化。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强化高端基础设施配套。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国际化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高规格打造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标识系统,高质量建设提升一批生态旅游停车场和智慧旅游厕所,推动一批高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备国际水准、体现云南特色的高端旅游酒店、半山酒店、民宿客栈。加快构建覆盖全省主要旅游目的地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完善汽车站、高铁站、机场连接旅游景点的直通车配套,加快建设连接各类景区景点的美丽公路和环线公路。加快新建运输机场步伐,积极推动通用机场规划与建设,不断优化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旅游城市与国内主要城市及周边国家的直通航线。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入,支持文化文物单位运用5G、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开发馆藏资源,发展“互联网+展览”新模式,建设一批实体的数字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

推进服务智慧化。优化“一部手机游云南”功能和应用,聚焦立体式、全方位、一站式精准信息和互动化服务,不断完善“游云南”APP架构,全面提升个性化行程定制、线上租车、导游导览、旅游投诉、购物退货等旅游服务水平,加快推出适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功能,推动平台面向旅游企业全面开放。推进全省统一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强化旅游大数据的开发开放与共享应用,提升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水平。围绕“吃、住、行、游、购、娱”,重点开发运用景区智能导游系统、酒店智慧服务系统等,推进旅游文化线上线下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智慧化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全面推动各类景区景点旅游资源与产品数字化,率先将丽江古城等5A级旅游景区打造成为中国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加快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与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村寨。

推进产品特色化。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将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相结合,创新创作更多文艺精品,打造红色文化精品,推出更多文博、非遗精品和民族文化精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博遗产旅游、工业文化旅游、文化旅游演艺、科普研学旅游、主题娱乐旅游等文旅融合产品。培育发展生态养生度假、温泉康养度假、运动健身休闲、医疗养生旅游等康养旅游产品。完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休憩养生、田园养心、亲子体验、民宿养老等特色产品。依托沿边跨境旅游带建设,以磨憨、瑞丽、河口等口岸为重点,打造一批中老、中缅、中越跨境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发展国际自驾旅游。在传承保护中推动民族文化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创时尚精品。推进旅游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在绿色食品、特色消费品中注入更多文化创意元素,鼓励文旅企业发挥产品、大数据、渠道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赋予旅游商品更多的产地特色或特殊意义的文化内涵,打造一批集特色、品位和品牌于一体的“老字号”、“老品牌”。

推进营销国际化。深度挖掘云南旅游文化内涵、精炼主题,塑造云南旅游文化新品牌新形象,发挥旅游与文学、影视、艺术等深度融合优势,推出一批多业态文旅品牌IP。制作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形象宣传片,在央视等电视媒体投放云南文化旅游形象广告,运用网站、自媒体、社交媒体等构建“互联网+”推广营销体系,借助COP15(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交会等重要会展活动,打造立体宣传营销体系,拓展对外宣传营销渠道,提升云南旅游文化营销效果。增强国际化营销能力,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组织云南旅游文化主题推介活动,提升云南旅游文化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文旅企业通过组织特色营销活动、与国际知名旅行商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

推进秩序规范化。持续推进“旅游革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推广旅游文化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开展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倡导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打造放心消费景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现诚信评价对旅行社、导游、住宿、餐饮等旅游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全覆盖。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强化旅游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定期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专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96301”旅游服务热线作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推进品质标准化。完善旅游服务“云南标准”和旅游服务评价体系,打造中国旅游服务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系统完备、规划科学、运行有效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力争在旅游服务标准制定上走在前列、引领全国。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行动,建立导游星级服务评价体系,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以标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探索打造覆盖全区域、各业态、全产业链的旅游文化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把全省绿水青山、独特气候、民族文化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提升旅游文化品牌价值,创建一批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提升服务标准、质量和水平,做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建设昆明、大理、丽江等国际消费城市。

2.现代物流

以高度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为目标,服务产业链,畅通供应链,打通微循环,发展新业态,建设“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努力将我省建成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国际物流枢纽。

构筑全方位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物流大通道。立足于畅通“大循环、双循环”的战略需求,聚焦中老铁路在畅通南亚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国际大通道功能,完善“四出境”物流通道的内联外通纽带功能,构筑连接我国内陆、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经济圈的国际物流大通道。对内主动对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构筑衔接有序、功能完备的“四出省”国内物流通道,布局建立覆盖中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的协同发展国内物流网;对外积极构建以云南为战略支点,面向环印度洋经济圈及衔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双城经济圈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跨区域物流网。

构建全域协同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充分衔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围绕我省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发展基础、交通区位条件、市场需求等,加快构建以昆明为核心、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承载城市为骨干、州市区域中心城市为补充、重点口岸为支撑的四级物流节点体系。统筹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大力推进昆明、大理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设文山、昭通等省级重点物流枢纽,加快昆明王家营西站货运班列集结中心、玉溪和磨憨等通道沿线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全省多式联运物流网,以昆明国家物流枢纽为中心,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载体,河口、磨憨、瑞丽3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支点,构筑互相衔接高效、辐射带动地域广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准确把握“大循环、双循环”的物流切入点,围绕中老铁路开通后运输能力的大幅提升,前瞻性布局和拓展面向环印度洋沿岸地区的国际运输服务网络,建立高效安全跨境物流网。

打造服务国内大市场和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的物流平台体系。依托“数字云南”建设,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物流领域数字化,构建“1+N”物流信息平台体系,形成1个总体架构,包含危化品运输数智管控、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城市配送、多式联运、信用评价等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全省现代物流业整体智治。打造融入全球供应链支撑平台,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重要枢纽节点建设国际物流园区、跨境物流集散中心。加快中老铁路沿线智慧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周边国家交通枢纽、港口等陆海国际联运物流节点建设。培育强化物流创新型技术平台,在全省创建一批智慧物流和供应链创新发展中心。

整合提升全程供应链物流能力。创新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物流,聚焦全省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特色农业基地和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布局,推动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和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积极打造物流与农业协同发展、满足消费升级的产业协同联动模式。做强制造业供应链物流体系,鼓励快递进厂,大力发展绿色铝、绿色硅、成品油、有色金属、粮食、煤炭等大宗商品物流,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快递企业为制造企业量身定制供应商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在物流领域融合应用的试点项目,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构建集采购、分销、仓储、配送、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协同服务体系。加快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聚焦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等城市重点区域,完善面向不同类型采购商的网络化仓储配送体系、面向网商的便捷化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面向小品牌的共同配送服务体系、面向智慧商圈打造与物流资源整合的商圈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发展“冷链仓储—电商—冷链配送”融合产业链。

加快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物流新基建,推动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智慧化改造,开展全省智慧物流园区建设试点,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全方位信息化感知,加快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跨区域和平台间物流信息共享,推动物流装备智慧化升级,推广自动分拣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车等智能装备应用。持续推进中欧、中亚等国际多式联运班列稳定运行,依托中老铁路推动中欧班列向南亚和东南亚贯通,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需求的国际物流业务。培育发展高铁快运,试点开行冷链生鲜、生物医药、电商零售等一批特色产品专列。统筹谋划航空物流产业布局,全面提升航空货运设施使用效能,补齐航空物流集疏运设施短板。以推动制造业产品包装模数标准化为基础,加快推广云仓、共享集装箱、共享托盘等共享物流新模式。推广无人仓、无人集卡、无人配送车等无人化物流模式应用,探索无人机在城市物流、应急医疗配送和应急保障等城市场景的应用。

提升“微循环”的便捷高效物流服务。完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构建高效的城乡配送网络,健全县级物流网络,实施乡村集约化配送试点项目,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优化城市配送设施网络,探索城市配送新模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建立智能高效、集约共享的城市配送体系。优化邮政快递服务质量,完善全省快递业发展布局,畅通农村快递物流通道,推动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企业拓展电商服务等业务。加强城市配送智慧管控体系建设,依托“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构建车、路、物、网无缝连接的智慧服务系统,支持开展城市物流全过程监测、动态管控和智能调度等领域应用。

3.健康服务

聚焦“医、养、体、学、智”关键环节,以提高服务水平为核心,大力发展新兴业态,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旅游、互联网、金融和高原体育等深度融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加快推动云南成为世人向往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医疗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云南行动,积极推进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滇东北、滇东、滇南、滇西建成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各个中心城市适度发展一批民营医院。打造医疗新高地,积极引进三甲医院、医学院、医学研究所等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培育一批以三甲医院为代表的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遴选一批综合实力突出和学科优势明显的医院,集中力量提升重特大疾病、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科研水平和辐射能力。着力提升跨境医疗健康服务辐射能力,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医疗卫生和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主动融入健康丝绸之路建设,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及其他公共卫生领域、传统医药领域的国际合作,打造“健康周边”,推动构建周边卫生健康共同体。

建设高端化、特色化国际康养基地。发展高端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引进培育高端健康管理机构,鼓励现有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型发展,提供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健康教育、重大疾病筛查、基因检测和诊断等优质的精密体检服务,提供覆盖生命周期的全方位、一体化、个性化、全程化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多业态融合发展,全力发展中医药养生服务,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药养生品牌企业,支持将中医药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特色旅游城镇、休闲度假区、文化街区等,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道地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推进“康养+”多种模式融合发展,打造呼吸疗养、静心疗养、森林减压疗养圣地,鼓励开发具有特色的生态疗养度假新业态新产品,加快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优美、康养内容丰富、休闲度假舒适的复合型康养度假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丰富健康保险服务,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

建设世界级高原体育运动康体目的地。积极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发挥我省低纬度高海拔、立体气候优势,以昆明、丽江、泸西、富宁等为依托,建设涵盖高、中、低海拔的相关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大力发展“健身游”,建设集训练比赛、健身康体、旅游、科研、交流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打造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路径,打造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国际足球邀请赛、国际汽车拉力赛、昆明滇池国际龙舟争霸赛、国际红土网球公开赛、怒江野水皮划艇世界杯等品牌赛事,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利用独特多样的山地地形和生态旅游资源,着力开发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户外运动线路,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健康、时尚”体育旅游品牌。推动体医融合发展,聚焦运动康复、运动疗养、健身休闲等领域,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特色康复医学,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整合体育资源和医疗资源,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发展体医深度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

建设国际化健康服务业产学研基地。建设高水平健康科技创新平台,依托重点单位打造国家药物科技创新战略性平台,继续布局一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建设一批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省临床医学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强国际医学科技合作交流,支持本省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团队融入全球医学科技创新网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推进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生物疫苗和高通量诊断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肿瘤疾病、心血管疾病等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推进临床研究成果商业化应用,大力发展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液体活检、体外免疫诊断等技术,支持引进和发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和基因检测等,推进重点疾病尤其是恶性肿瘤精准诊断治疗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癌症精准医疗基地,突破干细胞衰老和美容相关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加强前沿技术研发支持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撑,推进生物医药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等新型生物材料研发,开展骨科器械等高端耗材的研发和生产,开展中医诊疗仪器设备、康复器具及设备等研发。大力开发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挖掘开发名老中医经营方及民族民间单方验方,积极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深入推进药膳同源发展,研究开发各类健康产品、系列保健食品。

大力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加快智慧医保建设,促进互联网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加快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推动AI(人工智能)机器人辅助手术、基于影像数据的辅助诊断、医药筛选和挖掘、基因大数据、健康管理等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动企业、医院与智慧康养机构发展智慧康养服务新业态新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诊断、健康保险服务、生活照顾、临终关怀以及老年人无线定位求助、行为智能分析、夜间监测等各类信息化服务等。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医疗”仪器设备开发及产业化,在检验、康复、理疗、保健、强身等多个环节,布局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主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推动康养产品向数字化、高端化发展。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大数据开放分级分类标准,建设医疗大数据开放基础设施,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向临床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推动临床数据向企业有序开放,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二)着力打造千亿级优势服务业

1.金融服务

坚持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服务实体,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货币交易中心、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云南金融从体量规模积累向核心功能凸显转变、从传统金融聚集向新金融生态圈转变、从带动周边向辐射南亚东南亚转变。

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在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继续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与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作,培育发展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滇设立区域管理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吸引境内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来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城市商业银行深化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理财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支持保险、证券、期货等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探索有效的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及实现方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更好服务云南产业发展。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面发展信贷市场,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保险市场,稳妥发展外汇市场,提高全省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主动运用贷款承诺、信贷限额、循环贷款、票据融资、开立信用证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支持。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资金、客户、数据、信用等优势,发展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和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鼓励支持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丰富保险产品,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规模,依法依规发展信用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跨境保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深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积极发展跨境金融,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推动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和投资的计价、结算货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健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网点,设立小微、三农专营机构。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中心,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管理,缩短融资链条,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探索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长空间。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

着力发展绿色金融。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我省绿色能源、生态价值优势转化为绿色金融发展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降低交易费率,支持绿色企业发展,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林权、排污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创新绿色项目担保机制。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农业发展、绿色消费等重点领域绿色金融需求。

着力发展科技金融。合理运用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数字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支持建立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基金,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探索建立科技担保风险补助和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2.房地产业

坚持“房住不炒”的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城一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有效满足有居、宜居、乐居的住房需求,让优质住房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供给内容,助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把缓解供需矛盾结构性失衡作为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千方百计满足住房刚性需求。立足于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的潜在需求,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合理规划长租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和比例。探索商改租模式,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不断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制度,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因地制宜发展改善型住房。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深入挖掘各州、市自然生态、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等优势,因地制宜融合发展旅游、康养、文化等产业。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方面开展城市体检,强化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盘活城市、郊区的土地和房屋资源。创新规划设计理念,全面引入以人为主、绿色低碳等设计理念,实现功能和美学的有机统一,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彰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使房地产成为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提升宜居环境,因地制宜探索适宜的住宅区开发规模与强度,提高新建住宅区配套设施数量和质量,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和开放式空间等规模、比重和可达性提出具体约束性要求。

围绕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提升住宅品质。结合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十四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聚焦高端人才在居住品质、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性要求,加大绿色建筑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开发利用,加快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家居,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为引领,发挥我省优质旅居资源、优越康养资源等优势,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以高档社区为代表的国际化高端商品房住宅项目,积极探索定位精准、需求精确、服务精细、特色鲜明的房地产发展新方向新路径。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加大房地产市场正面宣传引导,严格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计划备案管理,商品住宅销售中严格执行“房屋网签备案”等管理制度,强化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按照“一楼一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分类处置”的思路,妥善处理好烂尾楼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欺诈、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气氛、诱骗消费者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防范信贷、消费、经营贷款等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强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决打击投机炒房,避免房价大起大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加快培育成长性新兴服务业

1.数字服务

全面提升数字服务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及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引导数字服务向市场、设计、生产、生活等各环节渗透,培育发展数字服务新业态。

加快发展软件产业。以跨境电子商务、康体养生、智慧旅游、小语种同步翻译、智慧教育等为重点,加强基础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强化高端软件的供给能力。强化资源整合,大力发展云计算中间件、网络中间件、信息集成中间件、商业智能中间件、移动计算中间件、大数据平台中间件等,推动中间件向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两端延伸。

大力发展数字技术服务产业。培育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数字技术服务,推进研发设计外包、专业技术外包等高端知识型外包服务。发展面向工业、医疗、金融、物流、安防等重点领域及产业集群的大数据软硬件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消费者行为分析、网络行为分析、精准营销、社交媒体等应用服务的开发和推广。

着力培育发展云服务。依托“数字云南”建设,发展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数据即服务(DaaS)等云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备份等数据服务业务。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城乡管理、创新产业和公众服务,深度融合边缘计算、云计算和超级计算3类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云服务。

2.科技服务

聚焦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等重点,进一步推动科技服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聚焦打造“三张牌”、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的技术研发需求,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整合科研资源,提供面向市场的专业研发服务,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支持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打造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和跨领域创新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

着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技术转移交易平台,培育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转移机构改革,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机构联合组建技术转移联盟。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深化京滇、沪滇、泛珠三角区域等科技合作,大力承接东中部地区技术转移,加速技术转移载体全球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

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能力建设,加快综合技术检验检测基地建设,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规划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构建产业计量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和规范管理,建设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服务向提供综合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延伸,加快发展药品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进出口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发展在线检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等检验检测面向南亚东南亚服务体系,推动国内产品出口检测资质互认。

鼓励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构建以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双创”平台服务水平,引导“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提升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原创认证保护中心,争取设立昆明知识产权法院。

3.电子商务

依托全省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强化电子商务平台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和产业链。

强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优化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增强风险预测、市场预测、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功能,为企业量身打造服务内容。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检验检疫、报关结汇、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依托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在昆明、德宏两地打造云南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双核。整合各地、各行业优势资源,按照“布局合理、用地节省、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口岸和沿边地区打造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在全省建立差异化、特色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大力推广“互联网+边境贸易”、“边民互市+跨境电商”等模式,积极发展集“店商、电商、零售服务”于一体的体验化、高端化、多元化、电子化的全新商业发展模式。扶持中小型电商企业实现差异化运营,提升运营效率。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

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先组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及产品入驻电商平台,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质增效,不断改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环境,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覆盖范围,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培育发展一批“电商村”。

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构建的具有购物、交易、支付及相关商务功能的综合信息服务,完善配送聚集区、配送中心、邮件快递处理中心、末端网点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加强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建设。

4.家庭服务

顺应人口老龄化和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发展趋势,促进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品质化发展,有效增加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多样化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大众化集中养老等面向大众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医养”试点,积极引导部分医疗机构转型发展,推动各类疗养机构转型为健康养老基地,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型养老基地,培育一批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护理机构。到2025年,基本建成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托养相结合,医护、社保和养老相衔接,连锁化、网络化和数据化相融合的养老服务新体系。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新建居住区域按照“四个同步”建设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加大农村地区婴幼儿服务的支持力度,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集聚区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促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差异与区域发展特点,兴办主体多元、层次多样、优势互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提升发展家政服务。积极适应社会转型和消费升级趋势,以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为重点,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居民,满足旅游、健康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家政服务体系。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不断创新商业发展模式,引导家政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发展。充分挖掘和发扬滇式服务特色,做大做强滇式品牌,推动家政服务由保洁、保姆、搬家等传统服务向高级管家、精神陪伴、涉外保姆等现代服务拓展。加快推动家政服务业在线化发展,拓展“云社区”、“微生活”等新兴社区服务模式。完善行业促进体系,健全家政服务业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研究家政服务业服务标准,引导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5.商务服务

对标国际标准加快发展商务服务,提升商务服务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咨询业结构优化调整,重点发展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中介等商务咨询服务,支持中小咨询机构创新发展,健全咨询业分行业管理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咨询服务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会展服务,提升“南博会”国际影响力,带动会展业全产业链发展。以滇中新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点,引进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和培育一批参与国际分工、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地区总部、功能性总部,打造高端商务服务业集聚区。依托昆明国际商事仲裁服务中心,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推动仲裁机构市场化发展,提升仲裁机构市场竞争力,把昆明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仲裁服务高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提供商务服务,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服务机构。支持提升本地智库的服务能力,鼓励发展综合与专业相互协调支撑的各类高端智库。

6.服务贸易

完善服务贸易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形成政策合力。继续巩固传统服务贸易,积极培育新兴服务贸易,稳妥推进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扩大开放,重点推动旅游、文化、通信、金融、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培育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医药研发、设计、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服务外包,推动我省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接发包中心。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做好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借鉴推广,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确保昆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取得实质成效。加强对服务贸易特色平台载体的指导和扶持,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考核管理,在全省各州、市和各类产业园区中认定1—2个开展省级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和1—2个省级文化出口基地,打造人员、资本、技术等要素聚集的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区,强化平台示范引领作用。

7.环保服务

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生态修复等方式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和污染治理。积极探索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节能机制。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拓展服务消费

提升传统服务消费。加快补齐生活服务场地设施短板,统筹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生活服务体系。推动实体零售改造升级,依托社区综合体和交通转换站点发展便利店,培育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电子商务、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提振餐饮消费,推进“明厨亮灶”,开展小餐饮示范店、民族特色餐饮示范店建设,打造名菜、名店、名厨、名节、名街滇菜餐饮品牌,传承发展“老字号”餐饮。提升城市消费,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和夜间经济,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商文旅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升级夜间经济商圈,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

培育新型服务消费。培育信息消费,大力促进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育幼、家政、旅游、体育等民生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场所“云化”改造,建成一批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加快推进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医疗电子、陪护机器人等智能产品消费。培育绿色消费,加大政策及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增加对绿色智能产品、绿色建材、二手闲置物品的消费,推动居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培育时尚消费,瞄准国际时尚消费市场,加速时尚品牌集聚,建设一批特色时尚产业和消费基地。培育共享消费,精准把握分众化需求,垂直细分衣、食、住、行、娱等生活服务领域,推动时间、空间、数据和知识共享,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再造。

激活农村服务消费。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推进“一部手机云品荟”业务下沉,拓宽销售渠道,助力农产品上行。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实施“邮政在乡”,升级“快递下乡”、“快递进村”。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将商贸流通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有机结合。

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云南省信用中心平台作用,加大“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消费信息的归集和公开,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

(二)促进产业深度融合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智能化解决方案,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创建,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到2025年打造10个服务型制造标杆,建设智能工厂50个。聚焦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绿色铝、绿色硅、冶金、装备、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烟草等制造业重点行业,围绕信息、金融、物流、环保、旅游、文化、健康等服务业重点领域,结合行业特点,以数字化技术深入应用为支撑,分业施策培育服务衍生制造、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分类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重点推进智慧能源、智慧电网建设,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研发设计嵌入式合作,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围绕绿色铝和绿色硅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制造企业加快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做精文旅衍生消费品工业,加快培育绿色食品体验式消费,发展中医药全生命周期产品,推进新材料与研发设计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数字烟草。依托昆明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平台,发挥平台型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提升两业融合发展水平,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创建。

加快制造业服务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加快服务模式创新,运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生产服务渗透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两端拓展延伸,支持研发、设计、采购分销、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支持从制造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包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加快工业设备和企业上云用云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集聚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加强先进适用低碳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到2025年创建100个绿色工厂、10个绿色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促进现代服务业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融合。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聚焦种子端、电商端,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科技项目,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鼓励平台型企业与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合作,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服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向生产经营服务一体化转型。加快发展融合新业态,鼓励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农业,积极探索推广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

鼓励服务业内部相互融合。推动服务业内部细分行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服务系统集成,创新服务供给,拓展增值空间。支持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鼓励服务业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深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发挥平台型、枢纽型服务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共建“平台+模块”产业集群,推动优势服务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经营,发展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

(三)强化数字技术赋能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高速泛在网络设施,构建高水平全光网络,推进国家级与省级干线融合,实现州、市与骨干网一跳直达,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持续提升4G网络覆盖的深度广度,推进5G规模化部署,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区5G网络全覆盖;加快部署融合4G、5G等多标准下跨行业、跨领域的泛在物联感知网络。打造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数据价值释放,围绕打造“三张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数据汇聚,布局实施一批绿色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区块链算力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围绕全省现代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智能服务、大数据、云计算、现代医学、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领域核心技术。鼓励支持创新主体采取共同研发、技术联盟、技术并购等模式,构建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数字服务等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提升数字技术创新研发能力。

加快推广应用数字技术。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5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服务业云平台的建设和推广,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引导互联网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资源,支持传统行业“上云用数赋智”。鼓励龙头企业利用省内数据中心的资源,建设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三张牌”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服务业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推行质量责任首负承诺。支持服务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监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质量追溯能力。鼓励推广服务质量保险,逐步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完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在教育、交通、信息、医疗、养老、旅游、金融、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力争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得分达到较好水平。

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依法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力争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打造服务业核心优势。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申报开展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完善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服务标准、服务认证示范。

健全市场化品牌培育机制。实施云南服务品牌创建工程,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将服务业品牌建设与服务业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打造一批品牌企业,推广一批区域品牌,创建一批行业品牌。围绕重点领域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支持具有文化、民族、地域特色的服务品牌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市场化程度高的旅游文化、健康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服务品牌培育试点,率先组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南服务品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服务品牌,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推动“老字号”品牌引进新技术、改造商业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商标品牌法律保护,完善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深化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的决策部署,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理规范各类前置审批和事中事后管理事项,明确确需保留事项的审批主体、要件、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的联动,加快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推动服务领域双向开放。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聚焦成为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引导优质服务要素集聚,激活创新引领合作动能。对内深化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的服务业合作,推动在金融、信息、商贸、物流、科研技术、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对外积极探索与老挝、缅甸、越南等周边国家建立促进自由贸易的合作新模式,推动建设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核心,以跨境经济合作区为重点,以综合保税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为支撑,以一、二类口岸为窗口的全方位、立体化开放格局。

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设。以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抓手,加快构建一流的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探索多元化贸易投资纠纷解决方式。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积极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化审核及自助打印,引导我省企业灵活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推动建立产业转移承接结对合作机制,通过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不断强化国内外产业链的联系和互动,支持企业拓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际营销网络,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促进区域内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融合。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培引计划。围绕全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处于价值链顶端、具有产业链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大企业调整重组力度,鼓励省属优质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转型,在市场规模、资产总量上站稳区域龙头地位,在企业现代化管理、主营业务经营效益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鼓励优势服务业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半径,做大市场规模,实现跨区跨境发展。结合重点领域发展,分行业制定龙头企业培育库,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支持发展创新研发设计、高效供应链管理、品牌运营和资本运作等高端核心业务。

加快发展专业化企业。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数字经济、会议展览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依法依规稳妥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保理等金融服务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国内上市企业在我省设立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充分挖掘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潜力,做精做优做特专业骨干文旅企业。加快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物业服务、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强科技服务、数字服务、定制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供给能力。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鼓励和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配套服务。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平台集聚、设立联盟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协作协同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小升规”,引导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创新以及组织、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与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发展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服务业企业,打造一批服务业“小巨人”。

壮大新型产业组织。培育产业技术联盟、协同创新联盟、新型商(协)会等新型产业组织,支持完善产业组织内部的协同研发、技术对接、测试验证的环境、设施和机制。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功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发挥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协同创新作用,构建跨领域、跨行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升产业联盟、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动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等方面的能力。

(七)持续激发人才活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加快制定和切实推进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计划,加快建设人才特区,提高工作准入、居留、医疗和出入境等便利化程度。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人才支持。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地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促进人才柔性流动。

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一批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猎头公司,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强化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鼓励开拓国际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积极承接离岸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职务发明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各类成果持有人(单位)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推行企业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股权分红等激励制度。出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创新审计监督方式,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科技路线、财务支配权。完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办法。健全完善人才奖励和荣誉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服务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推动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落地工作,加强对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推进的统筹指导,强化对规划落实的指导和监督。各州、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联动,完善省、州市、县三级协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增强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及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和落实。

(二)完善政策体系

健全统一的服务业规划体系,坚持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各地、有关部门要以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指导,科学编制行业专项规划、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服务业规划体系,强化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支撑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一业一策”制定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做到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各州、市要强化规划引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三)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加大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金支持,努力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对我省与周边国家的服务业合作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本地服务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优化扩大购买范围。加大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机制和产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拓展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保障用地需求,逐步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比例,对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一定的倾斜;适应现代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用地供给方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落实税收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进一步落实口岸进境免税店、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四)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创业创新、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等为重点,大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完善企业服务体系,保持惠企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强化大数据赋能,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切实做好政策兑现工作。

(五)强化统计监测

建立健全全面反映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重点领域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逐步建立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机制。科学监测和评价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动态监测、预警、预测、形势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重点监测服务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为准确判断和分析现代服务业运行情况提供依据。

(六)抓好督导评估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督导,对规划实施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点领域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政策措施推进等落到实处。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适时对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规划全面有效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着力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解读,积极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地区: 云南 
 标签: 服务业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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