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司法局,各有关单位9/p>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保护处和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p>
特此通知、/p>
联系人:
省知识产权局 张小 029-63916871 law3299@163.com
省司法厅 029-87291820 176212143@qq.com
(此件公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