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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沪环气?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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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2-11 01:22:53 来源9a href="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20209/24185610cc044d718b91d717a0c18c8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47
核心提示:创建单位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低碳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2022年创建工作计划、任务,并于2022?月底前报我局、/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沪环气?022?7叶/td>
发布日期 2022-02-09 生效日期 2022-02-0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9/p>

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是本市贯彻落实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引领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途径。为持续推进本市低碳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沪环气?021?82号)要求,本市于去年8月启动了2022年度低碳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申报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的基础上,我局委托专门机构对申报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一大会址?新天地等9个区域和凌云街道梅陇三村?1个社区作为本市低碳示范创建单位。现将创建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9/p>

一、低碳发展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创建中期评估,2026年底前完成创建验收工作。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创建验收工作、/p>

二、创建单位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制定低碳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2022年创建工作计划、任务,并于2022?月底前报我局、/p>

三、各区生态环境局应负责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创建主体按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p>

四、我局将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创建进度滞后、创建力度不足的将提出督促整改要求,确保创建质量、/p>

联系人:马艳,电话:23117411、/p>附件.pdf

1. 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名協/p>

2. 低碳社区创建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7?/p>

附件1

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名協/p>

黄浦区一大会址?新天?/p>

临港国际创新协同匹/p>

金山区廊下低碳农业区

杨浦区大创谷

闵行区紫竹高新区

闵行区虹桥主城前湾地匹/p>

徐汇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松江区临港松江科技埍/p>

附件2

低碳社区创建名单

徐汇区凌云街道梅陇三村社匹/p>

嘉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悦社区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华润橡树湾-建德国际公寓社区羣/p>

临港南汇新城镇宜浩欧景社匹/p>

徐汇区虹梅街道华悦家园社匹/p>

青浦区徐泾镇绿中海明苑社匹/p>

青浦区赵巷镇龙联社区

松江区方松街道泰晤士小镇社区

金山区金山工业区恒康居民匹/p>

松江区中山街道郭家娄社区

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遒/p>

地区9/font>上海
标签9/font>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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