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ldquo;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021-2025年)》及《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共同制定了《天津市职业病防?ldquo;十四?rdquo;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
附件?nbsp;《天津市职业病防?ldquo;十四?rdquo;规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