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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021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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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2-23 09:02:24 来源9a href="http://www.lswz.gov.cn/html/tzgg/2021-12/22/content_268664.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068
核心提示: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013?11号)、/div>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告?021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21-12-17 生效日期 2021-12-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rdquo;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废止《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国粮财?013?11号)、/p>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p>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2?7?/p>

(此件公开发布(/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粮油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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