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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出公告:发现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请举报!最高奖?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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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12-23 08:14:23 来源9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SrxTklcih4klL6GbPkxN7A"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71
核心提示: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出公告:发现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请举报!最高奖?0万元
12?2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出公告,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受控、无遗漏,欢迎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9/p>

生产加工、销售、使用、贮存无合法来源或无规范中文标签进口冷链食品的;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监管的:/p>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经专业核酸检测站检测的:/p>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消杀的;

进口冷链食品?ldquo;三证一?rdquo;(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的:/p>

伪造、出具虚假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的;

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未使?ldquo;浙冷?rdquo;系统赋码、扫码的:/p>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p>

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电话、登?ldquo;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扫?ldquo;浙冷?rdquo;浙食?rdquo;公众端或直接联系省、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p>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问题发生地、被举报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及场所等基本信息,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含图片、视频)也请一并提供、/p>

对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0万元、/p>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冷链食品举报违法奖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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