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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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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1-27 11:37:20 来源9a href="https://www.zjrd.gov.cn/dflf/fggg/202011/t20201127_9033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60
核心提示: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 二、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 三、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 四、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 五、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六、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42 叶/td>
发布日期 2020-11-27 生效日期 2020-11-2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42 叶/p>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020?1?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7?/p>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020?1?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p>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1990??2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p>

二、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1993??5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4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4??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p>

三、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996?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四、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998?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2?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6?2?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p>

五、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006?1?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p>

六、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011??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地方性法?nbsp;犯罪预防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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