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9br /> 经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同意,现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rdquo;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p>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p>
附件?nbsp;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rdquo;规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