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2-02 03:22:45 来源9a href="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794477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78
核心提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十五)
发布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02 生效日期 2021-12-0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问答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1、问:普通化妆品是否可以使用苯乙基间苯二酚?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批准苯乙基间苯二酚(商品名SymWhite?377)使用目的为: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调整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的,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申请注册、进行备案?rdquo;

普通化妆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苯乙基间苯二酚,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完成注册或者备案、/p>

2、问:化妆品用卡松原料系统填报卡松复配形式无溶剂是否合理>/p>

答:卡松是化妆品中常见防腐剂,是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化妆品用的卡松通常为水溶液。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产品配方应当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原料名称包括标准中文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简称INCI名称)或者英文名称?rdquo;卡松中如含有水或其他溶剂,应在配方中相应填报,确保配方表包含全部原料信息、/p>

3、问:植物油?ldquo;甜扁桃油在产品配方填报时是否需要注明具体提取部位?

答:植物油主要来自植物种子和果实,也有部分来自植物的叶、皮、根、花瓣和花蕊等。植物的提取形式比较复杂,由于其功效性和安全性是由其所含化学成分决定的,因此来源于不同器官(植物部位)的提取物,因其所含化学成分种类和含量的不同,会导致其功效性和安全性也存在差异,如苦参种子禁用,而苦参根可用。为明晰植物原料使用来源安全性,建议在配方填报时进行注明提取部位、/p>

4、问:产品配方是**植物提取物,名称命名是否可以?*纯露>/p>

答:根据纯露定义,纯露是指精油在蒸馏萃取过程中,在提炼精油时分离出来的一?00%饱和的蒸馏原液。植物提取物是指采用适当的溶剂或方法,以植物(植物全部或者某一部分)为原料提取或加工而成的物质。两者定义不同,制备方法、饱和度、原料中成分配比及含量等也不同。因此,植物提取物不能等同于纯露,使?*植物提取物作为原料时不宜命名为纯露、/p>

5、问:化妆品标签是否可以宣称医疗研发机构和老字号医药品牌?

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化妆品研究、创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进化妆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同时《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企业应重视产品品质开发,致力于品牌建设,但不得利用医疗研发机构和老字号医药品牌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p>

地区9/font>广州?nbsp;
标签9/font>市场监督备案化妆?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