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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 (沈政发?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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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1-19 01:09:15 来源9a href="http://www.shenyang.gov.cn/html/SY/154700103606955/154700103606955/154709894002251/036069550834072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沈阳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05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021?9号)精神,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4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取消46项、下放至各区县(市)13项、调整管理方?4项、依法律法规新增3项、收回原由区县(市)实施?项、/div>
发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
沈阳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沈政发?021?5叶/td>
发布日期 2021-11-15 生效日期 2021-11-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9/p>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021?9号)精神,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4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取消46项、下放至各区县(市)13项、调整管理方?4项、依法律法规新增3项、收回原由区县(市)实施?项、/p>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工作。从体制、机制、人员配置上做好安排,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顺利承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ldquo;立改?rdquo;和简政放权等有关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p>

附件?nbsp;沈阳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目彔/a>

沈阳市人民政庛/p>

2021?1??/p>

(此件公开发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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