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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废止两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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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1-18 11:55:01 来源9a href="http://lswz.xinjiang.gov.cn/xjgrain/zcwj/202111/be4aeb85ae5144aa9152be04af60751e.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15
核心提示:废止《关于印?lt;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粮购?018?6号)、《关于印?lt;自治区粮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gt;的通知》(新粮政?011?8号)两份规范性文件、/div>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1-17 生效日期 2021-11-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7800.html" target="_blank">粮食流通管理条侊/strong>》(202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0号第三次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21年第218号)精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20?2?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废止《关于印?lt;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粮购?018?6号)、《关于印?lt;自治区粮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gt;的通知》(新粮政?011?8号)两份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示、/p>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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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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