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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提醒关注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加贴标签新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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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11-09 12:03:44 来源9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WL9ginWSbJzb_mWSkYBU_w"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海关浏览次数9span id="hits">964
核心提示:即?022??日起,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允许加贴中文标签、/div>
相关进口食品企业

海关总署?021??3日发布了?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泔/strong>》的令),该办法?022??日起正式实施。现提醒相关进口食品企业特别关注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p>

即自2022??日起,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允许加贴中文标签。请有相关进口业务的企业关注该项要求,避免因不合规造成无法进口、/p>

特此通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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