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大民族品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吉办发〔2020〕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高品质产品和高水平服务供给,通过重点培育、持续提升和整体打造,推动吉林区域品牌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标准引领。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高品质的需求为核心,将绿色、低碳、环保作为全新质量属性,探索建立吉林区域品牌标准体系和认证机制,通过高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塑造优质优价优服务的品牌形象,提高吉林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建设品牌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和监管,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推行第三方认证,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作用,形成品牌推动合力。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对吉林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聚焦吉林特色优势产业,挖掘品牌潜力,赋能品牌价值,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形成品牌建设整体规模效应,实现品牌建设新的突破。
(二)主要目标。
开展“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证,推动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向区域品牌升级,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吉林大米、鲜食玉米、吉林牛肉、吉林鹿茸、长白山人参、木耳、杂粮杂豆、矿泉水等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安全优质绿色产品,打造吉林农产品和食品品牌;围绕冰雪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森林休闲康养和养老服务等产业,打造吉林服务品牌;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重点消费品、化工、化纤、装备制造、冶金建材和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吉林制造品牌。到2025年,发布吉林区域品牌团体标准50项以上,获证主体达到100家以上,认证证书达到200个以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质量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全面实现与国内先进省市区域品牌共享共建。
二、重点任务
立足吉林实际,突出资源禀赋,实施“三大品牌建设工程”,通过“标准+认证+标志+文化”,加快培育“标准高、特色强、质量好、品牌响”的吉林农产品、吉林服务、吉林制造区域品牌。
(一)实施农业产业优质品牌建设工程。围绕“十大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等产业发展,突出大米、玉米、杂粮杂豆、牛肉、人参、鹿茸、食用菌、果蔬、矿泉水、特色经济林产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标准引领,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建基地、重标准、创品牌,彰显特色农产品质量优势和品牌价值,打响吉林农产品品牌。
1.吉林大米。深度开发“西部弱碱、中部有机黑土、东部火山岩”三大地理区域特色,打造吉林“白金名片”。(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
2.吉林玉米。以鲜食玉米为突破口,深度开发专用玉米主食化食品、休闲食品,打造吉林“黄金名片”。(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吉林杂粮杂豆。在松原、白城等重点主产区,培育洮南绿豆、乾安黄小米、扶余四粒红花生等特色产品,打造吉林“彩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4.牛肉等优质畜产品。发挥无规定疫病省优势,培树无疫省品牌,依托食源性安全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肉牛、生猪、肉羊、肉鸡、奶牛和梅花鹿6条产业链,重点培育可追溯畜产品、吉林梅花鹿、吉林无抗肉等产品,打造吉林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畜牧局)
5.长白山人参。以通化、白山、吉林、延边等人参产区为重点,推进品牌产品原料生产基地、人参产业工业园建设,发展林下参种植,通过实施标准化栽培和近自然经营,提升吉林长白山人参的品牌品质,打造吉林“铂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6.长白山食用菌。发挥长白山“世界生物资源宝库”优势,推进以黑木耳、灵芝、香菇等特色食用菌产品为重点的长白山食用菌吉林区域品牌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7.长白山果蔬。发挥长白山寒地蓝莓、山葡萄、优质蔬菜等资源优势和种苗繁育、生产栽培、果实加工等技术优势,打造“特色果蔬名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
8.长白山矿泉水。依托长白山区域丰富的天然矿泉水资源,以靖宇、抚松、安图等为核心,以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高端产品为引领,鼓励和引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扩大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影响力和知名度,将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9.特色经济林产品。突出红松、核桃、榛子等优势树种,采取混交造林等方式,间种蓝靛果、软枣猕猴桃、林源药材等特色林下经济作物,发展林蛙产品,加快打造我省林业特色资源品牌。(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
(二)实施服务业特色品牌建设工程。立足推进服务业转型提质,突出吉林冰雪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森林休闲康养、养老服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和现代文化等产业,着力构建吉林现代服务业品牌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打响吉林服务品牌。
1.冰雪旅游产业。以长白山、滑雪、雾凇、温泉、冬捕等特色冰雪产品和节庆、节事活动为重点,开展文化展示、旅游节事、区域合作、民俗及美食体验等活动,打造“冬季到吉林来玩雪”品牌形象,提升冰雪旅游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乡村旅游产业。开展美丽休闲乡村、星级企业等载体创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积极推进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评定评选工作,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大对乡村旅游宣传及营销推广力度,扩大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红色旅游产业。推进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努力打造东北抗联、解放战争等红色品牌,构建红色旅游与冰雪游、乡村游等业态融合的多彩旅游产业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4.森林休闲康养产业。以全省国有林场的闲置设施为载体,充分利用吉林省怡人的森林环境和丰富的林下中药材以及特产资源,打造“22℃‘森’呼吸,N42°‘森’康养”品牌形象,推动吉林森林休闲康养产业在中国北方地区率先、快速发展。(责任单位:省林草局)
5.养老服务产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机构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实施精准幸福养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6.交通运输产业。针对吉林省数字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完善标准规范保障体系,重点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交通运输新兴领域开展品牌创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7.商贸流通产业。围绕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商贸物流等领域,研究制定适用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重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品牌认证,推动商贸流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8.现代文化产业。结合吉林动漫等产业培育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文化业态品牌,加强文化交流,助力壮大我省文化产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9.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健康服务、公共文化、金融服务等领域,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构建更高水平、更全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
(三)实施先进制造业领航品牌建设工程。立足巩固优势产业,提升新兴产业,聚焦专精特新,完善制造业领域标准体系,突出汽车及零部件、重点消费品、化工、化纤、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等产业,推动特色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我省制造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打响吉林制造品牌。
1.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品牌向上为引领,支持民族汽车品牌做大做强。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布局和车型完善,构筑清晰的品牌价值体系。支持民族汽车品牌打造成为世界知名汽车品牌,持续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重点消费品产业。围绕纺织、袜业、服装、家具及木制品等吉林传统优势产业,推进定制化、品牌化、特色化、终端化,对标国际标准,持续提高档次和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化工产业。做精特色产品,适时发展新产品,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和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等特色品牌。推进基础产品高端化和差异化。进一步延伸和发展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化纤产业。坚持传统产品优质化,规模产品差别化,新产品产业链一体化,推动龙头企业积极开发功能性、差别化腈纶纤维和粘胶纤维等创新产品。发挥我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支持碳纤维等复合材料制定领航团体标准,引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国际合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装备制造产业。巩固提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领先优势,加快培育卫星及应用、通用航空装备、精密仪器与装备新动能产业,推动电气设备、石化设备、矿山冶炼设备、冰雪装备等传统装备向高端化发展。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精密机械、先进传感器等领域品牌建设。在换热器、农机装备等领域鼓励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助力品牌领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冶金建材产业。推动冶金、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进镍、铝、镁、黄金等有色金属产业,支持石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硅藻壁纸及涂料、硅藻装饰板等绿色环保建材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电子信息产业。突出围绕“芯、光、星、车、网”五大领域,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推进产品创新,完善光电子器件标准体系,做大电子信息制造业。推进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实施标准领航行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抢占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吉林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形成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区域品牌建设工作纳入质量强省工作考核。发挥行业协会、品牌推介联盟、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组织作用,全面推进吉林区域品牌建设。强化吉林区域品牌准入授权、质量追溯、监管保护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良好的育牌、创牌、保牌、用牌氛围。发挥各市(州)、县(市、区)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集中力量推进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区域品牌认证,推动全省区域品牌建设有序发展。(省市场监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域品牌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各部门年度预算,保障品牌培育、宣传推广、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融资信贷等支持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吉林区域品牌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更好“走出去”。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结果采信机制。鼓励各市(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制定品牌建设政策措施,推动区域品牌认证获证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省市场监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体系保障。加快构建吉林区域品牌培育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质量追溯体系。构建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渐次推进的品牌培育体系,在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国家省级示范试点等已基本形成品牌优势的产品和服务中予以转化培育,在新产品、新产业、新模式中予以孵化培育,推动产品和服务优质品牌建设的协同整合,保障“吉致吉品”区域品牌整体规模效应;构建以政府颁布标准为基础,优秀团体标准为主导,先进企业标准为引领的质量标准体系,保障吉林区域品牌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构建以认证联盟章程为基础,以联盟成员自律规范、认证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等相配套的质量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规范严谨、认证结果真实可信,更好保障区域品牌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以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打通产品全生命周期,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和全链条可监管的质量管控体系,保障吉林区域品牌认证实现全环节闭环管理。(省市场监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品牌宣传。设计推出“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证标识,进行品牌认证标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吉致吉品”品牌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推广和营销应用路径。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为契机,利用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等国内外展会,加强自主品牌宣传,提升吉林区域品牌社会影响力。发挥《品牌吉林》电视栏目作用,传播品牌发展理念、价值主张,营造品牌发展氛围,讲好吉林品牌故事。加强与全国各主流媒体、浙江等先进省份合作,举办发布会、推介会、主题展会等系列活动,塑造“吉致吉品”品牌整体形象。加强品牌发展国际合作,打造适合国际市场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吉林区域品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牵头,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吉林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林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靖平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蔡 东 副省长
成 员:张凯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海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洪彬 省市场监管厅厅长
陈雨点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王大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 弛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立东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业岩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麦 朝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孟庆宇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
张文广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耿建仁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孙浩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
刘 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刘 义 省林草局副局长
孙福余 省畜牧局副局长
毕明深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姜国明 省药监局副局长
谢 兵 长春海关副关长
周 刚 吉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吉林省区域品牌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于源水担任。省市场监管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中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吉林省区域品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