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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内环办?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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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09-12-31 01:22:15 来源9a href="https://sthjt.nmg.gov.cn/xxgk/zfxxgk/fdzdgknr/gzxzgfxwx/gfxwj/202108/t20210825_181182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厄/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21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强化污染源监管,我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厄/div>
发布文号 内环办?009?74叶/td>
发布日期 2009-12-31 生效日期 2009-12-3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盟市环境保护局9/p>

为加强对全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强化污染源监管,我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附件?nbsp;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暂行(/a>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2?1?/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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