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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办人事函?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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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0-19 10:46:03 来源9a href="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10/t20211018_956917.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生态环境部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2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div>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人事函?021?67叶/td>
发布日期 2021-10-18 生效日期 2021-10-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021?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ldquo;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我部制定了?nbsp;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厄/p>

2021?0?4?/p>

(此件社会公开(/p>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证照分离经营许可市场主体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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