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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最新!这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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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10-13 08:32:54 来源9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TW-pHhOmvrzzdNO9kaICoA"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96
核心提示:《清单》包?3类免罚事项,涉及登记注册、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监管、标准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器械监管等大部分市场监管领域、/div>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轻微违法免罚办法》)及《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021版)》(以下称《清单》),对市场监管领域?2件行政处罚事项包容免罚

《清单》包?3类免罚事项,涉及登记注册、价格监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监管、标准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器械监管等大部分市场监管领域、/p>

《轻微违法免罚办法》明确了轻微违法免罚的概念、原则、范围、适用、程序和裁量等基础性内容,便于全系统在执行中更好的应用。探索创新监管方式,要求建立办案机构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台帐》,记录相关主体不予行政处罚情况,使清单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p>

《轻微违法免罚办法》及《清单》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打?ldquo;法治良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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