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9/p>
为加强我省流通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共和囼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产品质量泔/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021-2022 年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021年第二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p>
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抽查本省流通市场消费品产品为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性抽查的工作方针,重点抽查涉及安全健康、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重点检验涉及安全健康的重点指标。通过监督抽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本计划共抽?0?8种产?042批次,其中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14 种产?81批次、服装鞋帽及纺织?4种产?50批次、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8种产?31批次、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6种产?24批次、石油化工及相关产品7 种产?20批次、文教及轻工产品14 种产?10批次、消防产?种产?4批次、化肥产?种产?8批次、头盔产?种产?4批次、生物降解塑料制?种产?0批次,抽查工作在全省流通市场进行、/p>
本计划中,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服装鞋帽及纺织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石油化工及相关产品、文教及轻工产品、消防产品、化肥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由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头盔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由按省局相关规定确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抽样、检验工作,由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抽样、检验工作于2021?1?0日前完成。请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职责配合做好抽样工作,并依法依规做好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p>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朇/p>
(联系人:张晓春,电话:65303726(/p>
附件列表?nbsp;2021年第二批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