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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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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0-05-30 02:10:16 来源9a href="https://zwgk.hlj.gov.cn/zwgk/publicInfo/detail?id=447675"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47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二○一○年五月十日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div>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省政府令?叶/td>
发布日期 2010-05-30 生效日期 2010-05-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6752.html">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二○一○年五月十日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p>

省长 栗战?/p>

二○一○年五月十四?/p>

地区9/font>黑龙?nbsp;
标签9/font>环境管理畜禽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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