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有充足、合理的时间开展清缴履约工作,经研究,本市2020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021??0日、/p>
请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021??0?7:00点前,依据经审定?020年度碳排放量,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逾期未完成清缴的企业,将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p>
联系人:徐婷
电话?2123126?2502669
联系人:王雪湱/p>
电话?311742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