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商务 海关总署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 (商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

商务 海关总署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 (商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10 01:59:44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012/20201203027797.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72
核心提示:包括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鲜奶、奶粉、大豆等货物目录、/div>
发布单位
商务?海关总署
商务?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商务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7叶/td>
发布日期 2020-12-10 生效日期 2021-01-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2-01-01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废止依据?nbsp;商务 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的公告 (2021年第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p>

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目录序号?7?1项)报关时需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p>

目录?02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同时废止、/p>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0?2?0?/p>

附件?nbsp;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021年).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