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8-19 01:39:17 来源9a href="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1/8/18/art_76510_10291026.html?xxgkhide=1"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044
核心提示:为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进货查验。经营者采购肉品时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货票据等凭证,采购的猪肉及其产品应当随附“两证一报告”。销售过程中,肉品不得脱离所需温度环境,加大对肉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div>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8-18 生效日期 2021-08-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泔/strong>》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p>

一、严格进货查验。经营者采购肉品时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货票据等凭证,采购的猪肉及其产品应当随附两证一报告。不得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p>

二、保证贮存条件。贮存冷鲜肉品应当保持在0-4℃的温度、冷冻肉品应当保持在-18℃及其以下温度,并做好温度记录,相应贮存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度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转。购进的肉品标签标注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标注的要求贮存销售、/p>

三、加强销售管理。冷鲜肉品应当在0-4℃的冷藏柜内销售,冷冻肉品应当?15℃及其以下的温度的冷冻柜内销售,并做好温度记录,相应冷藏(冻)柜应当满足温度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转。销售过程中,肉品不得脱离所需温度环境、/p>

四、强化肉品管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检查所销售肉品的感官性状,发现有异味、有酸败味、色泽不正常、有粘液、有霉点和其他异常的,以及超过标注保质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p>

五、严格守法经营。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肉类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大型商超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自查制度,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p>

六、严查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肉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顶格处罚,对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罚到人。同时,及时公开曝光,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记于企业名下对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p>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8?/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