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修改单(202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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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5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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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7-06 | 生效日期 | 2021-07-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检验检疫,感官检测,理化检测,其他检测相关 |
备注 | 7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了第2021-59号告示,修改《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将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相关用语从“胴体”变更为“食用肉”。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产品检察机关制定检查计划案后,向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报告的条款语句。3、根据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必要措施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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