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及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及广西
优势特色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柳州螺蛳粉及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迈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实现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用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发展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全产业链,实施“六大工程”,布局建设产业集聚区,推动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全产业链高质量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其中,预包装特色米粉销售收入超300亿元,带动配套及衍生产业销售收入超300亿元,实体门店销售收入超4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原材料供给能力。以增产量、优结构、提效能为抓手,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及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一批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推动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原材料本地化规模化生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特色米粉产业集群。强化行业指导与服务,有效避免盲目扩张、无序竞争及同质化发展,重点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设区市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特色米粉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特色米粉强品牌拓市场。加强产业体系各环节标准研制,建立覆盖特色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规范种养、生产、经营和监管等行为。深入实施品牌推广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提升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广西好嘢”、“桂字号”品牌。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深化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以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全产业链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构建全产业链绿色生态系统,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创新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监管、优服务,引导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桂字号”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的文化旅游属性,不断加大对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广西优势特色米粉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区内外联动的宣传格局,擦亮我区特色米粉文化名片,助推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六大工程
(一)实施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
1.建立特色米粉主原材料生产基地。以南宁、柳州、桂林、钦州、来宾5个设区市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培育和推广米粉加工型高产优质水稻品种,推广良种良法和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和引导特色米粉加工企业建立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产工销一体化经营。(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科学布局特色米粉辅料示范基地。大力推广订单农业,培育特色米粉辅料生产企业,打造一批“三品一标”特色米粉辅料示范基地,确保特色米粉辅料供应。重点以柳州市为中心,构建柳州螺蛳粉稻螺综合种养产业融合优势带,到2025年,力争螺蛳养殖(套养)面积超10万亩。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豆角、辣椒、竹笋、毛木耳等辅料种植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强龙头聚集群工程。
1.培育一批广西特色米粉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按照“总部+基地”模式,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培育更多特色米粉加工企业上规入统。到2025年,力争全区规模以上特色米粉(含配套原料)生产企业达80家,其中年产值超10亿元特色米粉(含配套原料)生产企业10家以上、年产值超30亿元特色米粉(含配套原料)生产企业4家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布局建设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集研发、生产、检测、展示、电商、物流、文旅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米粉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广西特色米粉产业基地。自治区层面重点推进柳州螺蛳粉产业园、柳州螺蛳粉生产集聚区、柳州螺蛳粉小镇、桂林米粉产业园、全州米粉产业园、兴安米粉产业科技园、玉林牛腩粉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形成示范集聚效应。(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推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鼓励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带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搭建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鼓励更多特色米粉企业上云上平台,实现智能制造、用户直连制造(C2M)等产业模式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树立“专精特新”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特色米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引领行业发展的“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技术工艺领先、预包装速食食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的单项冠军,为行业发展树立标杆示范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市场开拓工程。
1.加大线上线下推广销售力度。大力推动广西优势特色米粉进展会、进商超、进平台、进景区。以广西“33消费节”、“双十一”等活动为契机举办线上大促销。引进各类服务机构和要素,构建特色米粉产业电商生态圈。不定期举办产业论坛、推介会等活动,加大推广销售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支持实体门店品牌化建设。支持特色米粉“中央厨房”和集中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形成集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运营体系。实施“百城千店”工程,在全国布局广西优势特色米粉旗舰店、连锁店,支持企业到全国其他省(区、市)开设有等级、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门店,提高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的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推动开展税政调研,引导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科技强企发展工程。
1.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力争实现10家规模以上特色米粉生产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推进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一批特色米粉龙头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以“揭榜挂帅”的方式遴选项目并予以支持。重点围绕预包装米粉加工技术与装备、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等技术难题,开展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攻关,加快建立产业链标准化体系、质量追溯体系,推进特色米粉加工制造环节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市搭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特色米粉产业服务统一平台和产品认证平台,对特色米粉产业进行工业互联网标识化、管理信息化、生产数字化升级改造。选取若干预包装米粉生产线及原材料加工基地作为试点,利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实现“云制造”。(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工程。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加强预包装特色米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做好日常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预包装米粉的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等各关键环节的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完善预包装特色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建设柳州螺蛳粉国家级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搭建全产业链质量安全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支持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市加快制定当地特色米粉生产操作规范,推动广西优势特色米粉相关标准参与广西年度重要技术标准评选。建立并完善特色米粉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规范种养、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快推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筹建柳州螺蛳粉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创新商标品牌保护机制,指导企业规范使用自主商标。(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粮食和储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用保护,从严从快查处侵犯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等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行为。在特色米粉产业园区建设产业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狠抓原材料质量监管。引导和支持特色米粉原材料生产企业开展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竹笋、大米、毛木耳、螺蛳等原材料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到2025年力争全区特色米粉原材料“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达50个,重点扶持20家原材料加工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实施文旅融合发展工程。
1.加强产业融合发展。深度发掘各地特色米粉历史文化价值,引导特色米粉企业、园区及相关产业配套基地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产业园争创国家A级景区及工业旅游示范区。持续推出特色米粉文化体验游路线。开发伴手礼系列产品,满足外地游客“食”、“购”、“游”需求,建设一批特色米粉博物馆,开发相关文创产品,举办文创作品征集大赛。(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
2.凝练文化内涵讲好“桂字号”故事。持续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桂字号”特色米粉制作技艺传承人申报工作,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技艺的传承保护工作。鼓励制作特色米粉系列微电影、微视频和宣传片等,出版特色米粉专著、译著、图册等。深入挖掘特色米粉文化,进一步完善文史资料,办好米粉文化国际交流活动,扩大特色米粉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建立多元、长效、立体的特色米粉品牌宣传推介体系,开展高铁专列宣传活动,强化与国内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宣传合作,鼓励企业利用各种电商平台、新媒体、自媒体进行推广,强化对特色米粉形象的正向引导,维持特色米粉话题热度,讲好特色米粉背后的故事,宣传好特色米粉和地方的历史文化。(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工作专班,结合自身职能全力支持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发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参照自治区做法,设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推进特色米粉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积极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推行预包装特色米粉生产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从月销售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并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安排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广西特色米粉产业技术创新,支持相关单位申报自治区创新驱动和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鼓励科研院所和广西特色米粉加工企业加入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对被认定为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申报科技研发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列入自治区“千企技改”项目的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企业给予最高可达10%的设备投资补助,补助资金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自治区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给予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企业一次性资金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企业,自治区本级财政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最高可达5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市场开拓。支持入园特色米粉及关联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电商、展会和境外广告宣传,对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推介会等,按照展位和交通运输总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通过开展“广西有戏”、“广西有礼”、“广西有味”等活动,引导广西优势特色米粉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企业开拓区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特色米粉生产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新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对规模以上特色米粉生产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50万元;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50 万元的奖励。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七)加快打造特色米粉产业品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八)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统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特色米粉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和“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对企业按照质量高标准、用地集约化、功能现代化要求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多层)、研发楼项目,按最高可达800元/平方米安排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一般性标准厂房按最高可达500元/平方米安排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北部湾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九)强化用地保障。各设区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保障特色米粉企业的合理用地需求。对企业用地可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投资超5亿元的项目,可优先保障用地。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指导项目选址、节约集约用地。对列为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的用地指标由自治区专项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各市县特色米粉加工园区用地指标由各设区市统筹予以保障。(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扩大对柳州螺蛳粉、桂林米粉、南宁老友粉、玉林牛腩粉等特色米粉产业的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运用“桂惠贷”政策给予2至3个百分点贷款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私募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特色米粉产业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法治监管保障。指导各设区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特色米粉产业监管体系,及早发现安全风险,坚决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特色米粉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广西优势特色米粉品牌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企业自主商标使用,从严从快查处侵权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利用柳州螺蛳粉产业学院、自治区有关部门下属的高职院校等平台,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坚持职业教育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学科设置。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统筹财政科技资金用于支持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