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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试点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骋/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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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07-26 08:04:14 来源9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9FaFy5O3YzYEtMyzTD8ogg"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03
核心提示:开展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验有利于提升数据标准化水平,有效防止虚假登记,强化登记注册后的监管。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以点带面,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信息核验,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度、/div>
为持续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推动企业全网上实名登记的基础上,上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验功能,先行在滨海新区试运行

根据2021?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天津市滨海新区作?ldquo;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可以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试点地区。此次在滨海新区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验,是落实国务院要求的具体举措、/p>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验依托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信息,通过数据共享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市场主体申请人在网上办理登记时,登?ldquo;津心?rdquo;APP,找?ldquo;市规划资源局旗舰店,?ldquo;津心?rdquo;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我的不动?rdquo;功能下的不动产业?rdquo;,即可看到随机核验码。将核验码录入企业网上登记页面的住所(经营场所)位置后,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核验。核验通过的,相关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可以自动带入,申请人无需手动填写。同时,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后加注已核?rdquo;字样,同步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部分未做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或建筑物,系统也支持申请人自主填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由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p>

开展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核验有利于提升数据标准化水平,有效防止虚假登记,强化登记注册后的监管。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以点带面,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信息核验,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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