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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备案工作的通知 (鄂市监食流函?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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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7-15 02:15:47 来源9a href="http://scjg.hubei.gov.cn/zfxxgk/zcwj/qtwj/202107/t20210713_3643119.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83
核心提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鄂市监食流函?021?17叶/td>
发布日期 2021-07-13 生效日期 2021-07-1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8835.html" target="_blank">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规定?ldquo;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rdquo;。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网络食品销?不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提供?和通过自建网站销售食?不含网络餐饮服务)生产经营?以下简称自建网站食品销售?的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辕/p>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全省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的备案工作,负责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工作、/p>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的备案工作,负责直接管辖区域内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的备案工作、/p>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的备案工作、/p>

二、备案时陏/p>

在本省设立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0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取得备案号、/p>

在本省设立的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应当在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号、/p>

三、备案材斘/p>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斘

(一)《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备案信息登记表?式样见附?);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证明材料(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提?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p>

四、备案程庎/p>

(一)提交材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p>

(?备案核实。收到备案主体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网站信息等备案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应当通知其改正后再进行备案。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其当场改正、/p>

(?备案编号。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主体发放备案号。备案号编号规则丹鄂网食销+9位阿拉伯数字。数字从左到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为1,自建网站食品销售者为2)?位市(?代码?位县(市、区)代码?位顺序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备案的?位县(市、区)代码编为00、/p>

(?备案回执。核实、编号后,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者发放备案回?式样见附?)、/p>

(?备案公示。备案工作完成后,备案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主体的相关备案信?公示表式样见附件3)、/p>

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p>

联系亹食品流通处 张继雃/p>

电话:027-88701937

附件:1.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备案信息登记表(式样)

2.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备案回?式样)

3.**市场监管局网络食品销售备案信息公示表(式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p>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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