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018?7号)和《关于加快实?ldquo;三线一?rdquo;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020?1号)精神,加快实?ldquo;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rdquo;,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扎实推进沧州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9831.html">关于三线一?rdquo;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p>
一、出台背?/p>
为实现沧州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沧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沧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p>
二、主要内宸/p>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三线一?rdquo;的指导思想和基础原则,提出了2025年?035年沧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ldquo;三线一?rdquo;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提升。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沧州、/p>
第二部分是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介绍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分原则,提出了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和分类管控要求。划分原则为:将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红线区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划为优先保护单元。将城市规划区、产业园区、港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划为重点管控单元。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为:突出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要求,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严格黄骅湿地、南大港湿地、海兴湿地、大运河、大浪淀水库等生态保护;统筹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系统化管控,有序推进重点河流和海域水污染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岸线开发管控,加强岸线生态修复、/p>
第三部分是加?ldquo;三线一?rdquo;成果应用。从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好产业准入环保支撑、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提高生态环境监管针对性、推动信息共享与成果应用系统建设、建立评估调整更新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成果应用的方向和要求、/p>
第四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宣传培训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要求、/p>
最后以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管控单元划分情况表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附件、/p>
三、出台意么/p>
沧州市作为环渤海地区新兴增长极和沿海开放城市,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是推动沧州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