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这些领域推进信用监管,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是提升监管效能、解决当前重点领域监管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途径。信用监管的突出特点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约束作用,用市场的力量解决市场的问题,把政府单方面监管变为社会多元共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将信用手段贯穿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各业务环节,能够有效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形成监管组合拳,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p>
会议强调,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的相互配合和协同联动。信用监管条线要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基础工作,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践运用,统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的协调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条线要担当起监管的主体责任,理清重点监管对象底数,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方式方法主动运用到重点领域监管之中,深入到各个环节,形成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治本机制。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化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对接,以智慧赋能监管,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现智慧化、/p>
会议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及配套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健全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实现信用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管的有机融合和协同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探索力度,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信用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更多领域高水平推广应用,促进信用监管与各领域监管的业务相融、信息相通、创新相促、规则相联、/p>
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信用监管司、食品生产司、特种设备局、信息中心负责同志部署相关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天津市、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