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通知 (沪府规?02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通知 (沪府规?02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6-22 02:51:18 来源9a href="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10622/9694005c07aa47a0b2fa504337577bec.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09
核心提示:根?02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0号公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2018??2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沪府规?018?号)、/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
上海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沪府规?021?叶/td>
发布日期 2021-06-22 生效日期 2021-06-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9/p>

根据202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0号公布的〉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7800.html" target="_blank">粮食流通管理条侊/strong>》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2018??2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沪府规?018?号)、/p>

特此通知、/p>

上海市人民政庛/p>

2021??1?/p>

地区9/font>上海
标签9/font>粮食收购粮食流?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