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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等6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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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6-07 02:48:40 来源9a href="http://www.zs.gov.cn/zszjj/gkmlpt/content/1/1944/post_1944786.html#1019"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65
核心提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等6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6-04 生效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决定废止的法规:
《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7号)
《中山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8号)
《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8号)
《中山市工商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9号)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诚信红黑榜公布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8号)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9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20?9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7号)、《中山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8号)、《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8号)、《中山市工商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9号)、《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诚信红黑榜公布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8号)、《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9号)?份文件。凡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p>

特此公告、/p>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p>

地区9/font>中山?nbsp;
标签9/font>细则市场监督规范性文?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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