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1.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2.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规划,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进一步畅通省长直通车、省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4.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互联网+监管”系统(贵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及绩效水平
6.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
7.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决守好疫情不反弹底线
9.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黔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
10.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
11.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13.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参照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
14.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15.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6.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17.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8.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全省行政机关要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19.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20.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1.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不再单独办站的市、县部门和乡镇政府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
22.加强“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新媒体“民生百事通”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23.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至少应保留微博、微信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24.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5.2021年9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26.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
27.2021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特区)政府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十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28.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29.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公布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0.分级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四、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十二)加强工作指导
31.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
3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省直各部门和市、县政府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十四)狠抓任务落实
33.2021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