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法规解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诺/a>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诺/h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发布日期?021-04-11 02:57:40 来源9a href="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272/hbzhywpt1023/20210331/c408ea6cb7944432a837031b64e5dd67.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15
核心提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诺/div>
  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我局开展了 《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a>(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div>
  《办法》主要进行以下修订:一是扩大适用范围。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新增了土壤污染、医疗废物、水源地污染等违法情形;二是大幅提高奖励上限。根据被举报违法行为发现的难易程度、危害程度,按照罚款金额?-2%给予奖励。对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移送刑事犯罪等的举报事项,加大奖励力度。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对案件办理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举报事项,最高可以给?0万元的奖励;三是鼓励内部举报。对于符合规定的内部举报,相关奖励在规定等级幅度内就高认定,并加强保密措施;四是创新领取途径。优化奖励经费发放程序,增设一网通办奖励领取通道,方便举报人领取、/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