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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的公告 (公告 2021年 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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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20 08:51:1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343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我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公告 2021年 第21号
发布日期 2021-05-17 生效日期 2021-05-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1.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3.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我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三、《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5月1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5月17日印发
 地区: 中国 
 标签: 登记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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