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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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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3-29 03:33:39 来源9a href="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3/t20210329_826480.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生态环境部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2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气候函?021?30叶/td>
发布日期 2021-03-29 生效日期 2021-03-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备注
附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div>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9/div>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编制?nbsp;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a>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div>
生态环境部办公厄/div>
2021??6?/div>
(此件社会公开(/div>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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