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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的公 (深圳海关公告2021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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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1-29 09:53:49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shenzhen_customs/zfxxgk15/2966748/tzgg23/hggg82/3532895/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深圳海关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42
核心提示: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关区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圳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div>
发布单位
深圳海关
深圳海关
发布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21年第1叶/td>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关区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圳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可不向海关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div>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特此公告、/div>
  深圳海关
  2021??9?/div>
地区9/font>深圳?nbsp;
标签9/font>跨境合同进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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