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span>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span>
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span>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span>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着力压减一般事故,不断提高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建?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span>
一、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span>
1.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完善固?ldquo;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全年继续开展两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重点对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等进行回头?rdquo;,凡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按规定装备或有效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021?2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span>
2.强化以硝酸铵、液氯等为重点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硝酸铵企?ldquo;一企一?rdquo;落实到位;结合全年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对涉及硝酸铵、液氯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涉及液氯储存仓库的,必须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年底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span>
3.强化硝化、氯化、氟化等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对国务院安委办硝化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隐患,省、市要抓好整改闭环管理。分类制定高危工艺安全隐患排查要点,精准指导高危工艺的风险管控。推动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推广应用微通道及管式反应器等先进工艺技术,最大限度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和降低危险源风险等级、/span>
4.强化精细化工企业风险管控。结?ldquo;小化?rdquo;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整?ldquo;清零行动,重点围?ldquo;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未按时完成自动化改造、从业人员未达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不符合要?rdquo;等四方面问题,开展安全整?ldquo;清零行动?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要率?ldquo;清零,省应急厅要对上述工艺的企业进行设计资质和安全许可回头?rdquo;,确保平面布局和安全防护距离合规,人员学历能力符合要求,自动化控制设施完备并投用;年底前,各市局要完成对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安全整?ldquo;清零工作;各级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照单销号制度;凡未按规定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精细化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span>
5.强化危化品经营、石油天然气开采风险管控。推动危化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加强常用危化品贮存、油品罐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快先进技术、设备、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好《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标准》《油气开采、管道输送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解决油气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升级管理三高油气井、风险井、预探井和注水带压井等,完善并落实防溢流、防井喷和防硫化氢泄漏措施。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管道环焊缝缺陷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底前油气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阀完好率要达到100%,提升管道本体的安全度、/span>
二、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6.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达标认定。推动制定我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园区达标认定,对安全风险评估为 A 级的化工园区不予认定,B 级化工园区要限制发展,不得新、改、扩建化工项目、/span>
7.开展企业分类整治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应急?020?4号)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目录》(应急厅?020?8号),全年专项整治、安全检查等工作要对?ldquo;两个目录?ldquo;一企一?rdquo;、分类精准整治,8月底前要对所有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完成一轮整治,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退出一批,推动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落实企业外部安全距离要求,继续推动相关企业搬迁改造工作、/span>
8.深化小化?rdquo;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委会《非法违?ldquo;小化?rdquo;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晋安发?020?号)和省安委办《全面深化整?ldquo;小化?rdquo;生产企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晋安办发电?021?号)要求?月底前完成整治清单,4月底前完成分类处置清单,对列入关闭取缔的小化?rdquo;生产企业,各市要在关闭取缔完成后,逐企销号,确保关闭取缔到位。今年凡是发生非法违?ldquo;小化?rdquo;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督办,严肃问责、/span>
9.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企业数量和规模,确定清徐、襄垣、泽州、孝义、交城、灵石、襄汾、河津、新绛、芮城等10个县(市、区)为省级危化品重点县。推动重点县(市、区)建立常态化聘任专家和购买技术咨询服务等机制,持续开展安全培训,提升重点县(市、区)监管工作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管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风险、/span>
10.加强密封管理。强?ldquo;泄漏就是事故理念。年底前,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完成危险化学品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的改进提升,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动静密封点泄漏风险。剧毒、高毒化学品工艺环节要采用密闭循环取样系统,切实防范动静密封点泄漏引发事故、/span>
11.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合成氨、氯碱(剧毒)、液化天然气,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精细化工企业全面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底前合成氨、氯碱(剧毒)、液化天然气企业达标率达?0%,明年年底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化。其他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底前开展率达到100%、/span>
12.在危化品监管综合工作方面有新突破。按照《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晋安办发?020?5号)要求,积极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三年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深化攻坚,确保完成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span>
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13.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和企业要按照《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运行机制(试行)》(晋应急发?020?67号)要求,全面应用监测预警系统,并延伸接入硝酸铵等储存仓库、装卸站台监测监控数据,实施在线巡查+远程监管。加快全省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系统接入工作,提高油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启动危化品经营企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经营的危化品品种、包装规格、库存、流向等动态监管、/span>
14.开?ldquo;工业互联?安全生产试点。在全省危化品重点县(市、区)、重点园区选取基础好、有代表性的10家左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家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率先开展试点;在大型企业、危化品仓库推广应用机器人智能巡检、自动监测预警等先进设备技术,推动企业运用连续不间断监测报警装置以及信息化手段强化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span>
15.全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化工企业按照《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DB14/T2127-2020)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差异化动态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019?8号)要求,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span>
四、着力提升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16.强力推动安全资格准入达标。严格落实应急部?ldquo;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团队和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强制配备、资格准入标准》,督促企业对新进人员严格把关,对在岗人员对标评估,持续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学历能力提升工作、/span>
17.强化培训空间和实训基地建设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部《安全培训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年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工艺和硝酸铵、液氯、LNG、LPG等生产企业全部使用培训空间;推动重点县(市、区)、重点化工园区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实训服务、/span>
18.加大紧缺型安全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各地要遴选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做为区域性化工安全紧缺性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实用型管理和技能人才;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培训补贴政策,启动危化品企业班组长专题轮训;加强对油气开采一线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钻井队长、作业队长、联合站长)和安全仪表、危险化工工艺等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span>
五、持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span>
19.严格安全准入。认真落实《山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晋安发?021?号)要求,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严防淘汰落后的高风险产能异地转移、风险转嫁。严格高危企业安全许可审查,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的新建项目,由省应急厅组织审查,严把设计、设备、人员资质关口。从严约束安全设计、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实行违规行为零容?rdquo;、/span>
20.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根据《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制定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span>
21.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类比检查。继续开展国内和省内历史上的当月发生的危化品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认真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及时开展事故类比检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span>
22.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禁要求。按照我省《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span>
23.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对许可、备案过期后不及时注销的情况进行通报,按时完成备案季度报表和企业年度报表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管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购买、生产、经营化学品的储存数量、购销台账等基础信息;涉及出租厂房、设备、器材、仓库等事项的,要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有关场所、设备和产品生产毒品、/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