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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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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1-04 03:45:14 来源9a href="http://scjg.nx.gov.cn/tslm/scjggzybz/scjggz/bmwj/202011/t20201104_318405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81
核心提示:近几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原辅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不合规、出厂检验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夸大产品宣传等问题。为切实防范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自治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体系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了《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现印发你们、/div>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1-04 生效日期 2020-11-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市场监管局9/div>
近几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我区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体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原辅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不合规、出厂检验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夸大产品宣传等问题。为切实防范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自治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食品安全法》及〉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8468.html" target="_blank">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侊/strong>》的规定,对体系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了《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宁夏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宁市监发?020?8号)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div>
联系人:康婷婶/div>
联系方式?672144
电子邮箱:nxspsc@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办公宣/div>
2020?1??/div>
(此件公开发布(/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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