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 (商务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3?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 (商务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3?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01-04 08:01:10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2/20201203027805.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861
核心提示: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021??日起实施、/div>
发布单位
商务?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
商务?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商务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3叶/td>
发布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2021-01-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021??日起实施、/div>
附件?.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div>
2.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六批(/div>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有机污染?nbsp;进口进出?nbsp;出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