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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公告 ?69号|进口兽药管理目录 (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 公告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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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31 04:18:04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012/t20201231_6359218.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939
核心提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1312号公告同时废止、/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 公告 ?69叶/td>
发布日期 2020-12-31 生效日期 2021-01-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2-02-10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农业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1312号公呉/td>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1312号公告同时废止、/div>
兽药进口单位进口兽药时,应向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单位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div>
2020?2?1日(含)前办理的《进口兽药通关单》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div>
特此公告、/div>
农业农村?nbsp; 海关总署
2020?2?1?/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兽药管理农业兽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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