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八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八版)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30 08:53:47 来源9a href="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012/t20201229_218927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03
核心提示:为有效遏制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科学、精准、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2-29 生效日期 2020-12-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有效遏制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科学、精准、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div>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单位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坚决避免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者进入复工复产场所、/div>
二、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电梯、卫生间、换衣间、淋浴间等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地的通风、环境清洁消杀及监测,增加消杀频次,特别是做好交接班、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严格落实到岗人员距离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2.5平米以上等措施,降低人员办公、生产、住宿等密度。办公区布设足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所有人员单位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div>
三、加强重点人群防控。门卫、前台、保安、保洁、食堂人员等各类服务人员以及车间主管等接触面广的人员应落实全员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报告制度、/div>
四、强化单位食堂及食品药品冷链生产领域企业的防疫措施。食堂应加强餐饮具消毒,间隔一米以上独立用餐。鼓励员工自带餐具、自备餐食,不得聚餐。食品、药品、冷链领域生产企业应加大产品检验检疫和人员健康管理力度,做到记录可追溯,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和消杀、/div>
五、有条件的企业(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实施分区闭环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停止使用健身房等非必要人员密集场所。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和布置工作。按?ldquo;非必须,不举?rdquo;的原则,不举办大规模群体性聚集活动,开小会开短会,人员距离大于一米,自带茶杯。鼓励员?ldquo;两点一?rdquo;(单?居所)工作生活。有条件的单位可开通员工通勤班车,鼓励员工自驾、步行、骑自行车上下班,降低在途感染风险。参照《企业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指引》,结合工厂实际,做好工作自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div>
六、自主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环境检测是有效预警手段,有利于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企业可参照疾控部门发布的《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自我监测采样工作要点指引》,自主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工作、/div>
七、加强新入职员工管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需按照最新防控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并遵守复工复产场所各项防控要求、/div>
八、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企业疫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div>
九、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员工防控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发?ldquo;12345市长热线及内部监督作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的严峻形势和常规必要防控措施的重要性和严肃性、/div>
十、做?ldquo;两节期间生产安排。提前做好原材料等相关生产物资储备。按?ldquo;非必要不出京、非必要不出?rdquo;原则,工作人员尽量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探亲。加?ldquo;两节期间人员管理,倡导弹性休假,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所属人员错峰离京返京,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div>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服务?nbsp;风险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