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 (2020年第1?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告 (2020年第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24 03:02:14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hengdu_customs/519425/3016981/3304045/3304080/3474330/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9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兲/div>
发布文号 2020年第1叶/td>
发布日期 2020-12-18 生效日期 2020-12-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阻断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一、全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寄递、贮存、加工、经营的单位(个人),应自觉按照国家、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的查验和监督检查、/div>
二、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成都市涉及的各环节主体要查验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ldquo;川冷?rdquo;录入追溯信息(以上合?ldquo;四证)。不得承运、寄递、贮存、加工和销?ldquo;四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四证信息、/div>
三、各级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不配合、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四、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四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鼓励市民对运输、寄递、贮存、生产加工、经?ldquo;四证不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345)、/div>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市商务局
市经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口岸物流办 成都海关
地区9/font>成都?nbsp;
标签9/font>冷链食品市场监督风险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