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专区管理的通告 (沈疫防经发指发?020?2?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对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专区管理的通告 (沈疫防经发指发?020?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21 08:39:38 来源9a href="http://scj.shenyang.gov.cn/html/JDGL/155296752246755/155296752246755/155296752246755/522467556051263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沈阳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7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要求,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沈阳市决定?020?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库专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div>
发布文号 沈疫防经发指发?020?2叶/td>
发布日期 2020-12-20 生效日期 2020-12-2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要求,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沈阳市决定?020?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库专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一、对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实行条件认定和定点管理。由区、县(市)政府按照统一标准认定具备进口冷链食品存储条件的冷库,并建立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定点冷库目录、/div>
二、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专库存储、专区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的存储、装卸、搬运要与其他货物完全隔离、/div>
三、未经认定进入目录的冷库,不得承接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装卸、搬运业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自建冷库设施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储进口冷链食品、/div>
四、进口冷链食品进入专库存储时,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并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否则不得入库存储、/div>
五、进口冷链食品出库须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及食品溯源信息,证明不全及未录入溯源系统的不得出库、/div>
六、严禁运输车辆倒箱过车运输无外包装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运输企业及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产品、/div>
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并将信息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无相关证明或无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加工和销售、/div>
八、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相关进口冷链食品和冷库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九、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定点冷库目录,可登录市政府网站查询、/div>
特此通告、/div>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div>
2020?2?0?/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