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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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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1-30 02:15:11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wg/202101/20210103032877.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7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现予发布、/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叶/td>
发布日期 2020-11-30 生效日期 2020-11-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ldquo;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lsquo;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rsquo;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rdquo;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现予发布、/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生产加工进口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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