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卫生监督所9/div>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ldquo;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020?40号)要求,有效解决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相关堵点痛点问题,经商省应急管理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实施安全管理,未取得相应安全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各地在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过程中,如消毒产品及其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详见附件)范围的,应及时指引申请人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相关事项,确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其监督管理、/div>
二、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以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办理许可的效率,确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附件?nbsp;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对比版.doc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宣/div>
2020?0?0?/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