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 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 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环生?020?3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 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 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环生?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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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1-24 15:36:08 来源9a href="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01123/62af893d05554cf08985d0374191ecf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76
核心提示:为加强本市养殖业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两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沪环生?020?36叶/td>
发布日期 2020-11-23 生效日期 2020-11-2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指南 专业属?/th>
备注
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9/div>
为加强本市养殖业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两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div>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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