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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商务 海关总署公告 202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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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1-16 10:40:49 来源9a href="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zcfb/202011/20201103015545.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商务?/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553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见附件)、/div>
发布单位
商务?海关总署
商务?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商务 海关总署公告 2020 ?4叶/td>
发布日期 2020-11-12 生效日期 2020-12-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见附件)、/div>
二、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仍按《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div>
地区9/font> 中国
标签9/font>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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