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江苏省信用办牵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法律支撑、审慎列入、联动惩戒的思路,具体落实对原有《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和《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者名?rdquo;互认合作协议》的修订工作,确定了黑名单的认定标准,设定了列入黑名单的八种情形;规定了十一个部门的惩戒措施及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细化了黑名单退出情形,并明确黑名单不予修复的要求;完善了三省一市工作会商机制、/div>
《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互认合作协议》作为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实施跨区域、跨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支撑,为规范净化食品领域市场环境提供抓手,进而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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