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输入风险,强化对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追溯管理,现就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通告如下:
一、甘肃省内从事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所生产经营的冷藏冷冻食品实现可追溯。
二、省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的生产经营者,自2020年11月9日起,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网址:http://www.gsspaqw.org/sycms/),完成用户注册(已加入平台的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只对原注册信息进行修正和完善),如实填写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
三、从事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批发的,应当主动通过“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打印出具《食品购销凭证》(简称“电子一票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经营者,必须索取供货商出具的“电子一票通”,并将“电子一票通”展示在销售场所,对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其产品。
四、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时,可查看“电子一票通”,用微信扫描“电子一票通”左上角的二维码,或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网址下的“食品追溯”栏目,输入产品条码即可查询产品信息。
五、各级市场监管和商务等部门,要督促引导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高效规范使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确保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
特此通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商务厅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