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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河南省建设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议 (农办议〔202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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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04 05:09:14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65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8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河南省建设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424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生效日期 2020-1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郭建华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建设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将河南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确定了部省共建总体思路,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支持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重点任务,明确在粮食生产相关规划编制、政策谋划、项目安排、试点示范等方面对河南给予倾斜,推动河南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新担当新作为。
 
    今年以来,围绕落实合作备忘录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河南省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编制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指导河南省在分析现有粮食产能现状的基础上,明确规划总体思路、建设目标,研究提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制定相关保障措施,推动粮食、农业和食品产业全面升级。二是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依托划定完成的783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14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安排中央资金68.53亿元支持河南省建设660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627万亩,占年度总任务的95%。河南省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6.6亿元,省级财政资金5.4亿元,用于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业生产发展。三是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河南省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和国际玉米小麦研究中心(CIMMYT),其中今年安排中央投资1200万元支持河南省正阳县国家花生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深入实施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支持54个县打造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四是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河南省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在重点项目上对产业园给予倾斜,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给予支持。累计支持创建6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6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五是支持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建设。支持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中原粮农产业大数据中心,探索推广粮食供应链综合服务业务。推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半年挂牌上市菜籽粕期权,努力推进花生期货、菜籽油期权上市,切实发挥发现农产品价格、规避市场风险等作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河南省扎实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建设中原粮农产业大数据中心、粮农资产交易中心,突出抓好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稳步提升粮食生产加工储运能力,不断巩固河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25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30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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