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公告 2020年 第47号)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公告 2020年 第4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1-03 09:45: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3016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公告 2020年 第47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生效日期 2020-11-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卫生健康委。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2日印发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36)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88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