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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探索开展特质农品登录工作的通知 (农质安(法)[202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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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0-27 11:13:13  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浏览次数:217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特”字文章,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的要求和国家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部署,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品牌,科学引导消费,及时指导生产,促进产销对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农安中心”)决定探索开展特质农品登录工作,并制定了《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质安(法)[2020]32号
发布日期 2020-10-27 生效日期 2020-10-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站、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站、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及相关业务技术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特”字文章,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的要求和国家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部署,加快培育特色农业品牌,科学引导消费,及时指导生产,促进产销对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特色优质农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农安中心”)决定探索开展特质农品登录工作,并制定了《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
 
    请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将本通知转发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按照《特质农品登录技术规范(试行)》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特质农品登录申报工作。
 
    在组织实施特质农品登录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农安中心法规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8523,59198525,59198569,59198522(传真);电子邮箱:caqsxxbs@163.com。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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